审核开证行资信:收到信用证后,首先要通过通知行或其他可靠渠道,了解开证行的资信状况、经营规模、历史信誉等。对于资信不佳或来自政治、经济不稳定地区的开证行,可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增加保兑行。
及时交单索汇:在货物出运后,应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,尽快将全套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进行议付或托收。同时,要关注银行的处理进度,及时与银行沟通,确保顺利收汇。
掌握审单原则
遵循 “单证一致、单单一致” 的基本原则,即单据内容要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,各单据之间的相关内容也要保持一致,这是确保顺利收汇的关键。
按照国际商会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》(UCP)等相关国际惯例来审核单据,确保单据的处理符合国际标准和规范。
发票审核:审核发票的抬头是否为信用证规定的开证申请人,发票内容是否涵盖了信用证要求的所有货物信息,包括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,发票的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,且不能超过信用证的金额限制,发票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等。